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11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 10月 30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0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10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 10月 2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 10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1.00 | 《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2.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以上提案 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1至提案 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7日、10月 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3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1至提案 2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表决方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 10月 2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 系 人:王旭东 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 10月 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0月 30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0月 13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2.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