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明阳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阳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6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7,121,0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983,706股)的0.75%,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13.834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275,791,829.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继续实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20 友发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友发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333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667万元(含);拟用于可转债转股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66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333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57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 5月 17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截止 2023年 11月 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56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最高成交价为 6.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282,254.12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股份 5,810,11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4691632)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 14,758,264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779792)用于可转债转股。
该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15 日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1,020,000股的比例为0.25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85元/股,最低价为13.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10 东方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3年10月30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53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2023-056号公告)。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29,834,124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3511%,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1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8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7,973,233.00元(不含交
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A股
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10 和邦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邦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56、2023-58、2023-62)。
二、 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96,37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购买的最高价为2.40元/股、最低价为2.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6,150,060.63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05 海通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通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3年8月30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公司自回购方案通过后,为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3年9月 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 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35,301,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0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4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53,326,575.8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05 爱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爱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 截至2023年11月16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34,94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41%,购买的最高价为19.30元/股,最低价为18.6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42,488.6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16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34,94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41%,购买的最高价为19.30元/股,最低价为18.6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42,488.6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05 杉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杉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5,650,851股,占公司总股本(2,258,992,633股)的比例为2.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3.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6,386.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以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8月30日、
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2-135)。
(二)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23-008)。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2%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650,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0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3.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6,386.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6:00 方大炭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方大炭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1月17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616.61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购买的最高价为6.00元/股、最低价为5.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019.5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和《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1)。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616.61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购买的最高价为6.00元/股、最低价为5.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019.5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1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