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项违规,兴银理财被罚款1240万元,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科技前沿 智能库 2024-01-12 81128 次浏览

    2023年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28号,兴银理财(简称:兴银理财)涉嫌一系列违法违规操作,具体包含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同业理财产品压降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内控管理不到位以及多数人员异地办公、短期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理财产品涉及在金交所业务存在违规问题及资管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后出现多层嵌套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兴银理财作出罚款合计12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涉8项违规,兴银理财被罚款1240万元,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