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津普林(002134):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股票市场 智能库 2024-01-12 79492 次浏览
    原标题:天津普林:关于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天津普林(002134):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10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和”“孙公 司”)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24,225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 47,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和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 10年,?于珠海泰和?房及配套项??程的建设。珠海泰和以其项目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建工程(达到可抵押状态时)、项目全部机器设备(投产后)及不动产(取得不动产权证时)提供抵押担保,项?投产运营后,追加运营产?的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惠州泰和以其持有的珠海泰和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有惠州泰和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 24,225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 47,500万元,具体贷款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为孙公司珠海泰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由于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 9月 27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六号 211室
    法定代表人:易剑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珠海泰和尚在建设期,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9月 30日 2022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10,728.49 4,142.91
    负债总额 6,172.71 358.69
    净资产 4,555.77 3,784.22
    经查询,珠海泰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担保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保证范围: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珠海泰和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及惠州泰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惠州泰和另一股东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71,725万元,占公司 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2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