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6日联合发布了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对于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问题予以回应,进一步明确司法标准,加强办案指导。
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涵盖了非法集资犯罪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挪用、侵占、商业贿赂犯罪等私募基金领域常见多发犯罪,不仅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对司法办案具有指导意义,而且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划出“红线”“底线”,教育警示从业人员要合法募资、合规投资、诚信经营。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介绍,2021年至今,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私募基金犯罪2085人。2022年、2023年,最高检挂牌督办两批16起重大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目前已有13起依法提起公诉,5起已作出判决。各级检察机关通过高质高效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以检察履职为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据悉,最高检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办理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审查标准。
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人介绍,2021年至2023年10月31日,全国法院共判决私募基金犯罪1888人。依法严惩私募基金犯罪的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进一步明确非法集资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为打击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
“两高”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两高”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处置私募基金犯罪;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合力,稳妥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同时,“两高”将助推行业治理,对办案过程中所反映出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投资运作以及行业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出加强和完善行业合规建设的意见建议。(记者:齐琪、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