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处罚当事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棕榈股份持有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时光)44.57% 股份;持有广东云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云福)49%股份,广东云福持 有梅州时光 45.43%股份。2021 年 7 月 2 日,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梅州时光签 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拟以 20,180 万元收回梅州市梅江区两宗国有土 地使用权。当日,梅州时光收到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 10,090 万元补偿款; 截至 2021 年底,梅州时光已收回全部补偿款。2021 年 8 月 28 日,棕榈股份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土地收储事项,但未披露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预期影响。2022 年 1 月 29 日,棕榈股份在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披露 了该土地收储事项对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2022年 3 月 18 日,棕榈股份披露《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预计土地收储事项影响公司年度利润亏损约 1.08 亿元。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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