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000676):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市场 智能库 2024-01-16 61135 次浏览
    原标题:智度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智度股份(000676):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张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月 16日
    附件:简历
    张婷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力副主管。现任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张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