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尤溪政务”2月4日消息,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发布《关于印发<尤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文件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购房消费补助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文件要求,实行商品住房消费补助,本文件实施期间,对在本县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有关人员(含县外人员)给予住房消费补助。
适用范围及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助总额度:本次购房消费补助总额为1000万元,若此次消费补助在政策实施阶段提前申请完毕(以网签登记备案及企业网签时间为准),剩余期限内不再增加消费补助;补助标准:购买商品住房户型在90平方米以内的(不含90平方米),按2万元/套的标准予以住房消费补助;购买住房户型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3万元/套的标准予以住房消费补助。
尤溪县还鼓励在县城购房,提供就学、落户保障。在本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网签备案证明、首付款发票,可先行办理落户及子女入学报名。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