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2023年,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加大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惩处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累计作出30项行政处罚决定,涉及13家机构和17名直接责任人,罚没款金额总计人民币14073.58万元。其中,对机构的罚没款总金额为13943.83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总金额为129.75万元。
非银行支付机构为本年度行政处罚重点对象,涉及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占被处罚机构的69%。全部处罚中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的金额最多,罚没款金额占比达到82.8%。“双罚”的力度不减,85%的案件同时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直接责任人被处以罚款的单笔最大金额为20万元。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介绍,2023年发现的金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一是部分法律规范落实不到位,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领域,部分机构存在交易管理、风险控制和终端管理“宽松软”的情况;
二是反洗钱高风险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不全面,存在信息收集不全面、风险分析不全面等问题,不能全面揭示客户风险;
三是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理解不准确,未切实掌握国家统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统计标准;
四是存款准备金交存管理不细致,表现为对维持期周期的认识错误、准备金交存会计科目设置或映射错误等;
五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征信信息管理不规范,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同时向金融机构提出相关监管要求。一是对标对表,回溯自查。对标监管规定,结合通报内容,逐一对照核实,举一反三,排查同类业务,追溯制度机制、系统运行等问题根源。二是严守法律,全面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系统改造,着力强化关键性制度规范的落实力度。三是强化管理,压实责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增强履行人民银行监管规定义务的认识,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业务管理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