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琪科技(83960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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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晟琪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证券代码:839605 证券简称:晟琪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坤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232,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进行工作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行业情况,根据2024年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发展需要和股东的合理回报,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分派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情况、审计报告等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2974号)(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8,6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坤盛、陈坤杰、汕头市宇旭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2,3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彩章、李德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