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30074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财富新闻 智能库 2023-10-24 81036 次浏览
    原标题: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锐科激光(30074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3-034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13:40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薪酬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明确和完善公司董事长的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薪酬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切实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强基固本作用,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定》。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结合锐科激光工作实际,制订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度主要明确了内部审计的管理机制以及职责与权限,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对审计问题整改方式和要求,审计结果的应用进行了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