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石河子监管分局于10月17日接连开出7张罚单,来自农行、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等多家银行共7名银行人被终身禁业。另据裁判文书网已披露的相关文书显示,前述部分银行人已因犯罪被判刑。
农行一支行行长被终身禁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下野地兵团支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下野地兵团支行下属小拐镇支行行长赵利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同时,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赵利已于2018年3月20日被下野地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依法逮捕。
根据该裁定书,一方面,2014年12月,赵利在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下野地兵团支行小拐镇支行行长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595万元,贷款发放后,赵利又不按相关规定对借贷人借贷的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检查、监督,对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也不追踪落实。截至2018年3月30日,仍有11人尚未偿还贷款,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331.5万元。前述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另一方面,赵利作为中国农业银行下野地小拐支行的行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14年7月底,赵利在向姜某某关系人发放贷款前,收受姜某某长城哈弗H5普通客车一辆。2014年10月,赵利又授意姜某某为该车进行燃气改装,加装80型普通气罐一个。2015年6月,因担心收受贿赂及违法发放贷款事情败露,赵利将该车归还给姜某某。经鉴定,上述哈弗H5普通客车一辆案发时价值5万元整。前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赵利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且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工行石河子分行2名员工被终身禁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小企业经营中心客户经理张军建、张汉文均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2人被终身禁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对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时任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行长刘旺盛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另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旺盛已于2015年7月18日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依法逮捕。
经查明,刘旺盛在担任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行长期间,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审查借款人申请资料时未进行核实,未落实面谈制度,对贷款内容未进行严格调查,违法发放贷款,违法向102人发放贷款7354万元,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金额达5659.553万元。前述行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此外,同日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对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诚信分理处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时任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诚信分理处主任李文新也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一支行员工被终身禁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对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北野支行违法违规事项负有责任,时任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北野支行客户经理吕大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另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吕大建已于2016年5月30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沙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3日经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该刑事裁定书显示,石河子国民村镇北野支行放贷额度为20万以内,审查岗审核后,支行行长审批后方可发放。超过贷款额度20万以上者,需报总行审批。吕大建在北野支行担任客户经理,其职责是负责收集审核客户资料、贷款调查,无自主放贷权利。
据了解,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吕大建在担任客户经理期间,伙同另2人以其信贷部经理的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承诺以三户联保等形式可以办理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贷款,但每人要收取5000元至1万元好处费。其先后诈骗沙湾县、石河子市及周边团场居民94人,诈骗数额达57.59万元。上述行为犯诈骗罪,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且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乌鲁木齐银行一分行员工被终身禁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对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未按规定办理柜面业务、参与诈骗导致客户资金被转支事项负有责任。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综合管理部会计督导岗(会计检查辅导岗)丁韦伊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