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智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8日披露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受制于季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的窗口期影响,10月份公司可实施回购的天数相对较少;此外,窗口期之外的其他大部分交易日,公司股价持续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设定的最高回购价格,因此,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217,7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8%,最高成交价为 6.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1,388,445.4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6.5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3年 3月 1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5,809,68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26,452,42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