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易盛德 (152021): 2018年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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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PR易盛德 : 2018年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PR易盛德 (152021): 2018年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52021 债券简称:PR易盛德
    2018年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7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年11月2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次偿还比例:10%
    根据《2018年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2018年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10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
    券本金的10%、10%、10%、10%、15%、15%、15%和15%,扬州易
    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23年
    11月2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兑
    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8年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PR易盛德
    3、债券代码:152021
    4、发行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8.00亿元,当前余额6.4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分
    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至第10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的10%、10%、10%、10%、15%、15%、15%和15%。最后五年本金
    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债券票面利
    率为5.22%,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
    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1月28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7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1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至2028年的每年11月28日(遇法定
    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10%、15%、15%、15%和15%的比例偿还本金,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30%)
    =7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万福路88号
    联系人:刘海
    联系电话:0514-80998012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人:闻贡源
    联系电话:1820193618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