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务滋村经济合作社被罚款5000元

    科技前沿 智能库 2023-12-04 64843 次浏览

    金融界2023年11月23日消息,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务滋村经济合作社因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被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处以人民币5000(5000元整)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务滋村经济合作社存在违法行为,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务滋村距务兴东路约193米、距小清河约431米处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并责令其改正。经复查,该经合社已改正了违法行为。会计李焕娣参与了现场检查及复查并对此无异议。本案没有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情形,当事人已被告知陈述、申辩权利但未提出意见。相关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务滋村经济合作社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秩序。依据同一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行政机关决定处以5000元整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务滋村经济合作社被罚款5000元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