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30日消息,佛山市蒂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被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生产相关产品并处以罚款5100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363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蒂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猛火炉没有配备熄火安全装置,不符合《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 16914-2012标准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经过调查,该公司生产的商用燃具确有问题,有必要进行处罚以保障公共安全。
佛山市蒂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因此,根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没收含有安全问题的产品,如单炉及双炉商用燃具共173台,并进行罚款及违法所得的没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