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深交所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12月12日,明�醇�团及保荐人长江证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则,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此次IPO,公司申报在6月26日获受理,7月24日收到首轮问询,但直到目前都没有回复问询,最终选择撤回上市,整个流程历时不足半年。
本次IPO,公司原计划募资14.1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城市服务业务拓展和能力建设等5个项目,其中1.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说明书显示,明�醇�团成立于2000年10月,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相关业务,是以非住宅物业为主的独立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综合物业服务。
2020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0.07亿元、33.42亿元和36.17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78亿元、1.65亿元和2.8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6亿元、2.48亿元和2.78亿元。
尽管业绩表现一般,申报上市前公司却很舍得分红。2020年至2022年,其现金分红额分别为3.8亿元、1.19亿元、3.45亿元,合计达8.44亿元,而同期净利润合计只不过是6.32亿元。
招股书显示,明�醇�团的控股股东为高海清,实际控制人为高海清、张国玲、高艺菲。高海清与张国玲是夫妻关系,与高艺菲是父女关系。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7786%,合计控制公司91.7115%的表决权。
截至2023年5月底,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上市企业总数63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大部分在港股上市,A股上市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有招商积余、新大正、特发服务及南都物业。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