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强(嘉庚创新实验室首席科学家、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绿色债券作为全球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背景下的独特债券品种,旨在鼓励可持续发展和支持气候相关的具有环境正外部性的项目。一般而言,绿色债券会对债券融资收益的投向有相应限制条件,而且狭义上的绿色债券还需要经过第三方认证,其他规则与传统债券相同,因此具有与传统债券相似的金融属性。经过数年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随着“双碳”战略的持续推进,多类别绿色债券将持续协调推动社会资金优化配置、吸引社会责任投资者。
当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相关制度规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支持项目目录,二是发行指引。但除了这两方面的制度规范外,其他配套制度规范的建设相对缓慢,相比国际主流的绿色债券标准及规范而言,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市场准入与投资规则尚不健全,有关债券收益分配及认证流程的制度也并未完全与国际接轨。中国目前尚未提供具体化、细则化、专门化的规范,缺乏有关绿色债券发行方、绿色债券投资方、绿色债券认证监管的详细制度安排。
此外,绿色债券全流程包括了融资、承销、认证、投资等多个环节,并且覆盖企业、银行、政府、评级机构、券商、柜台市场等多个金融主体。目前中国绿色债券整体上沿用了传统债券中各流程的相关制度,因此,绿色债券与传统债券的差异性不大,导致绿色债券在吸引绿色投资者等方面的优势难以体现。同时,由于绿色债券增加了第三方绿色认证等环节,绿色债券相对传统债券的融资过程则更为繁琐。同时,目前投资市场上的绿色债券很少按照月报的方式披露相关信息,绝大多数采用季报或半年报的频率披露。
对此,政府采取相应手段,尽快实现绿色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并充分发挥绿色债券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绿色债券形成内源性的发展动力。
第一,在适时适度的绿色债券融资优惠政策下引导发挥社会责任投资者的积极作用,促进市场扩容。纵观中国绿色债券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政府引导性政策的出台是绿色债券的重要发展推动力,但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成熟化水平不断提升,仅仅依靠鼓励性、号召性政策的出台或难以发挥政策的持续性作用。适时、适度推出更为广泛的融资优惠政策对于提高企业利用绿色债券的积极性有重要作用。在发挥融资优惠政策作用的同时,通过完善企业ESG信息披露规范,健全社会责任投资评价体系,提升相关评价机构的评估能力及数据管理能力,为社会责任投资者提供可度量的绿色项目投资价值,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债券投资。
第二,积极完善绿色债券全流程管理标准,形成高效规范的绿色债券融资业态。绿色债券的全流程管理标准是保障绿色债券从发行、认证、承销再到上市、投资、存续管理,最后到退市整个过程的制度保障。完善绿色债券全流程管理标准,既需要整合现有的针对各类绿色债券资产和针对绿色债券单个流程的管理政策,又需要动态调整、更新绿色债券管理标准的具体细则。同时要结合中国低碳转型的现实进程,明确绿色债券的丰富内涵,将绿色债券现行的高效管理规范逐渐延伸至转型金融、转型债券领域,促进规模化、全方位的绿色债券融资业态的形成。
第三,推进绿色债券融资生态建设,发挥金融科技、国际合作的推动作用。绿色债券的长期发展应当同其他绿色金融资产、碳金融资产、可持续金融资产有效配合、相互协同。也就是说,对于绿色债券发展的考虑应当放之于整个金融系统的视角下以及长期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培育和建设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机制,提升其他绿色金融工具的作用与能力,在建设活跃碳市场的前提下推动碳金融的发展,都能有效增加全社会对绿色债券融资的需求度与投资的热衷度。另外,绿色债券作为新兴金融工具应当积极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降低融资风险、提升融资效率,融入全球绿色债券体系中,并依靠中国强大的低碳转型需求,引领全球绿色债券的发展,形成中国绿色债券的关键“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