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上市公司”)拟向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旅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免税”)的全部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有关要求,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出具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的审阅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