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董事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董事、总经理仵晓先生,董事王贺甫先生,监事会主席江俊富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共12人计划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6万股,不超过52万股(其中,李本斌先生、仵晓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3万股,其余董事监事高管每人增持不低于2万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7)。
● 增持计划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5,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91%。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述增持主体的通知,上述增持主
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李本斌先生,董事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董事、总经理仵晓先生,董事王贺甫先生,监事会主席江俊富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共12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4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1%。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持 有公司股份数 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
1 | 李本斌 | 董事长 | ||
2 | 张电子 | 董事 | ||
3 | 刘信业 | 董事 | ||
4 | 仵晓 | 董事、总经理 | ||
5 | 王贺甫 | 董事 | ||
6 | 江俊富 | 监事会主席 | ||
7 | 李伟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
8 | 王兵 | 副总经理 | 2,600 | 0.0002 |
9 | 齐文兵 | 副总经理 | ||
10 | 李宏斌 | 副总经理 | ||
11 | 孙金明 | 副总经理 | 40,000 | 0.0038 |
12 | 许仁刚 | 总法律顾问 | ||
合 计 | 42,600 | 0.0041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
李本斌先生,董事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董事、总经理仵晓先生,董事王贺甫先生,监事会主席江俊富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共12人计划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以
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6万股,不超过52万股(其中,李本斌先生、仵晓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3万股,其余董事监事高管每人增持
不低于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5,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91%。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 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
1 | 李本斌 | 董事长 | 0 | 0 | 30,000 | 0.0029 | 30,000 | 0.0029 |
2 | 张电子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 | 刘信业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4 | 仵晓 | 董事、总经理 | 0 | 0 | 20,000 | 0.0019 | 20,000 | 0.0019 |
5 | 王贺甫 | 董事 | 0 | 0 | 20,000 | 0.0019 | 20,000 | 0.0019 |
6 | 江俊富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0 | 0 | 0 |
7 | 李伟 |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 0 | 0 | 5,000 | 0.0005 | 5,000 | 0.0005 |
8 | 王兵 | 副总经理 | 2,600 | 0.0002 | 20,000 | 0.0019 | 22,600 | 0.0022 |
9 | 齐文兵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0 | 李宏斌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1 | 孙金明 | 副总经理 | 40,000 | 0.0038 | 0 | 0 | 40,000 | 0.0038 |
12 | 许仁刚 | 总法律顾问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42,600 | 0.0041 | 95,000 | 0.0091 | 137,600 | 0.013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37,600 股,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