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机床: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6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捷航
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
司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并同步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由于相关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2023年9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并自2023年9月28日起开始停牌;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
复牌的公告》。
2.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与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均采取了
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
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3.本公司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和自查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4.停牌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
《保密协议》。
5.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组进展
情况公告。
6.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本次重组需要提交的其他法律文件。
7.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8.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3年10月1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2023年10月19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中国通用
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9.本次重组尚需获得下述批准和核准后实施,包括但不
限于: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2)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结果获得有权机构的备案;
(3)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
案;
(4)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6)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7)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
核准、备案或许可。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
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
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