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3-05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董事、总经理李志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董事、总经理李志洋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0.29%)。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李志洋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李志洋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
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累计减持比例
自公司上市之日至今,李志洋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李志洋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3,000 | 2.30% | 1,583,000 | 2.28% |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 585,000 | 0.85% | 585,000 | 0.84%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997,500 | 1.45% | 997,500 | 1.4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李志洋在本次减持
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 李志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