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2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财富新闻 智能库 2023-10-26 89686 次浏览
    【18:18 旺能环境公布2023年分红方案预案】

    旺能环境(股票代码:002034)公布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539,264.11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1,285,210.10元。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0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5,899,219.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若实施此项利润分配后,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归母净 利润的比例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的利润 现金分红金 额占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 润的比例
    1
    2023年 85,899,219.80 516,539,264.11 16.63% 541,285,210.10 15.87%
    2022年 214,748,018.00 721,797,707.30 29.75% 805,248,717.88 26.67%
    2021年 128,847,990.60 669,612,779.44 19.24% 572,404,286.12 22.51%
    合计 429,495,228.40     1,918,938,214.10  
    年均可分配利润       639,646,071.37 67.15%
    注:2021年、2022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17:58 睿昂基因公布2023年分红方案预案】

    睿昂基因(股票代码:688217)公布睿昂基因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2.9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951.0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55,855,8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54,061.28元(含税)。占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比例为53.4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53 索通发展公布2023年分红方案】

    索通发展(股票代码:603612)公布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内容
    根据公司 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871,418.51元,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54,451,711.42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根据目前的资金状况,拟定 2023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6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540,846,164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2,873,851.84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43 巨星科技公布2023年分红方案预案】

    巨星科技(股票代码:002444)公布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185,101.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2,859,521.60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10,340,369.8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26,767,389.40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拟定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 1,202,501,9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023,810股后的股本,即1,194,47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9,033,681.85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17:28 宏天信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宏天信业(股票代码:837758)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36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8 扬子地板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扬子地板(股票代码:430539)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18 高测股份公布2023年分红方案】

    高测股份(股票代码:688556)公布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89,123,038.26元(未经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了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元(含税)。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339,075,8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9,075,856.00元(含税)。

    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698,274.12元(未经审计)的比例为 28.91%。

    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43 金晋农牧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晋农牧(股票代码:832484)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62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3 聚脉文化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13.50股)】

    聚脉文化(股票代码:873416)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28,224,133.36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54,146,4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74,077,733.3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1,462,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5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3.5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 28,973,7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43 天地华泰公布2023年分红方案预案】

    天地华泰(股票代码:834256)公布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3年9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56,092,144.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736,919.47元。母公司
    资本公积为77,012,882.4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77,012,882.41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80,000,000股,
    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32,4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
    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43 润达光伏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润达光伏(股票代码:83239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59,20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1,0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1,8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人民币现金 1.500000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59,200,000 * (1.500000÷10) ÷61,000,000 =0.1455737;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1455737)÷(1+0+0)。


    【16:03 双诚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双诚科技(股票代码:87151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13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2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