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000876):将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财富新闻 智能库 2023-11-07 51290 次浏览
    原标题:新 希 望:关于将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新 希 望(000876):将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11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846,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0.5527%;反
    对40,566,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9.4471%;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77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0.5527%;反对40,566,237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9.44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
    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已回避表决。

    二、议案调整情况
    结合最新的内外部环境变化,为加大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财
    务公司增加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亿元上调到不超过1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三、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

    经公司2023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再次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规定:“上市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
    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
    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此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修订后的议案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经营活动需要,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
    意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