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09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 信达证券 李春驰 唐婵玉 民生证券 王姗姗 新华资产 张 勇 国投瑞银 李妍蓉 民生加银 郭天逸 泰达宏利 刘少卿 建信基金 许 杰 华创证券 陈俊新 |
时 间 | 2023年11月24日 |
地 点 | 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公司 接待人员姓名 |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杨 军 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部部长 李东平 财资管理部部长 陈 鹏 生产技术部部长 米百超 |
投资者关系活动 主要内容介绍 | 2023年11月24日,信达证券、民生证券等机构投资者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参观了科技创新展览馆、寺河83号煤层 气抽采井、煤层气产业沙盘、殷庄煤层气工厂化平台和李庄首 站,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公司 董事会秘书首先介绍了公司历史沿革及生产经营基本情况,与 会人员就以下问题进行了交流: 1、随着甲烷控排政策的出台,对公司瓦斯治理业务有什么 影响?公司未来如何布局和业务切入? 答: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甲烷排放控制行 动方案》,对公司进一步深化与煤炭企业合作治理煤矿瓦斯有 积极影响。方案中提到“鼓励引导煤炭企业加大煤矿瓦斯抽采 利用,到2025 年,煤矿瓦斯年利用量达到 60 亿立方米”,未 来甲烷排放管控将会愈加严格,煤炭企业瓦斯治理需求将不断 增加。公司将加大与煤炭企业的合作力度,大力发挥采煤采气 一体化技术优势,牢牢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拓展煤矿瓦斯综合 治理业务。 2、公司侯甲-龙湾和马必东合作区块的进展? 答:蓝焰煤层气公司侯甲-龙湾合作区已完成部分区域三维 地震工作及遗留煤层气井的压裂投运,部分气井已有煤层气产 出,一期工程的新增气井已完成钻井工程,正在有序进行压裂 投运;华焰公司马必东马25合作区已完成现场踏勘及试采方案 的内部评审等工作,与华北油田的合作协议正在履行审批流程。 3、煤层气开发工艺技术是否有可复制性? 答:煤层气勘探开发工艺技术与区域地质构造、资源赋存 条件有很大关连性,不同区域需要根据构造单元精细刻画,并 进行适当的技术创新和工艺调整,以达到与之相适应的开发方 |
案。虽然具体开发方案需要进行一井一策去分析研究,但施工 工艺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性。 4、关于解决集团内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目前进展如何? 答:目前集团旗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有山西煤层 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华新煤成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 司。华新燃气集团和山西燃气集团承诺蓝焰控股完成股权过户 后 3年内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目前公司已对山西煤层气公 司进行了托管,正会同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积极稳步推进解决同 业竞争问题的相关工作。 5、公司目前气井租赁情况? 答:公司租赁气井1200余口,该部分气井属晋控装备寺河 矿及成庄矿所有,均位于公司主产区沁水区块,目前产气量正 常。 6、公司在建工程的气井达到什么条件可以转固? 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气井项目转固条件的规 定,公司一般是在一个煤层气井群中所有的煤层气井完成井场 道路、钻井、压裂、供电、管道集输等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 具备煤层气集输并销售的条件时,方可认定该井群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经相关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在建工程转入 固定资产。 7、公司抽采的煤层气单位完全成本有变化吗? 答:公司目前在山西省内晋城、太原、阳泉、吕梁等多个 地市布局有开采区块,各地区、各区块开采成本受地质条件、 开发方案、产气效果等因素影响,单位成本有所差异。但综合 来看,公司整体煤层气开采单位成本近年来基本保持稳定。 8、公司与省内煤炭企业合作开展“采煤采气一体化”,合 | |
作区块有哪些,合作模式是什么样的? 答:公司目前主要在晋城矿区、古交矿区、阳泉矿区、离 柳矿区、左权矿区与省内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开展“采煤采气一 体化”开发模式,由我公司进行煤层气井的投资,生产的煤层 气归我公司所有并进行销售。具体方式为:根据矿区范围内煤 层气及煤炭资源禀赋特点,结合煤层气抽采技术与煤炭开采工 艺,将我公司地面预抽与煤矿井下抽采相结合,对全矿区所有 可采煤层气进行采前抽、采中抽、采后抽等全层位、全时段精 准科学抽采,实现煤层气与煤炭两种资源安全高效协调开发。 9、公司采前地面预抽-生产区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各个环 节介绍一下? 答:采前地面预抽采用垂直井、定向井、水平井等一体化 开发模式,从而实现煤矿区大规模超前地面预抽。生产区边采 边抽是基于采动活动剧烈和井下工程全开放特点,运用地面采 动井、采动 L型井等工艺,充分利用回采泄压增透原理,精准 抽采回采工作面煤层气。废弃矿井采空区抽采主要是针对采空 区地层松散、裂隙发育的特点,分析废弃矿井采空区残留空洞 及裂隙空间分布特征及煤层气分布特征,形成适应废弃矿井采 空区特点的钻(完) 井成套工艺及技术,进而完成废弃矿井采空 区地面煤层气抽采利用。 10、矿区煤层气抽采一般可以生产几年? 答:目前,主流观点认为煤层气井寿命应该在 15-20年左 右,气井的折旧年限一般为15年,但目前公司有20多年的井 仍在产气,所以煤层气井开采年限的长短受储层条件和开发工 艺影响很大。 11、公司煤层气实现产量突破的难点在哪里?公司做了哪 | |
些工作? 答:目前,我公司煤层气勘探开发在沁水成熟区块取得了 可喜的成果,但浅部成熟区块资源受限,需要转向深部勘探区 块进行摸索和尝试。深部煤层气的开发与浅部相比,在地质条 件和开发工艺上都有着巨大的差异。要想实现深部煤层气产量 的突破,必须解决阻碍目前深部煤层气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储层 可改造性差、单井平均产气量低、开发经济性不高等诸多难题。 近几年公司做了大量工作,首先着眼煤层气开发全流程,从地 质研究基础工作做起,持续探索钻井、压裂新技术、新工艺, 优化完善深部煤层气井排采制度,以各环节的综合提升,推动 提高单井产气量。其次,依托科研项目,加强与各大院校的合 作交流,集中力量技术攻关,不断创新开发技术和配套工艺。 12、晋城的合作区块和自有的郑庄、寺河等区块的开采成 本差异? 答:公司晋城的合作区块与自有的郑庄、寺河区块均位于 沁水盆地,地质条件、储层情况等比较相似,开采成本差异不 大。 13、公司煤层气有三种外输方式,管道、LNG和CNG,2023 年前三季度占比分别多少? 答:公司生产的煤层气绝大部分是以管输的方式进行销售, CNG仅占很小的一部分,公司不生产LNG,主要通过管输销售给 液化厂,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给液化厂的气量占总气量的 30% 左右。 14、公司10月份发布公告,中标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 区煤层气开发项目,与新疆昌吉国投签订《煤层气产业勘探开 发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对于资金投入和产品分成是怎么约定 | |
的? 答:公司目前在新疆与当地企业合作开发煤层气主要包括 技术服务与工程施工服务,不涉及项目投资和产品分成。 15、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有增长潜力吗? 答:公司在聚焦“增储上产”的同时,一直积极推进工程 施工业务“走出去”,不断提升市场化竞争能力,近两年已陆 续承揽了山西煤层气公司及新疆昌吉国投公司的煤层气井施工 业务。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拓展业务合作领 域,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增加相关业务收入。 16、公司的煤层气补贴发放情况? 答:2019年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后,政府主 管部门按照《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每 一年度国家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总额,结合公司产气量和增 长幅度等指标测算出公司应获得的补贴,再按照先预拨后清算 的方式进行下拨。近几年,公司销气量逐年稳步增长,每年根 据补贴文件拨付的政府补贴也逐年增加,但由于预拨和清算的 时间和批次都不确定,每年公司实际收到的补贴变动幅度较大,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期损益。除此以外,山西省也出台了增储 上产专项资金补贴政策及科技支撑煤层气产业发展政策,以激 励方式支持全省煤层气勘探抽采、科技创新等项目加快开发建 设,公司每年也根据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到部分相关补贴。 17、公司对于后续分红有什么考虑? 答:目前公司正处于增储上产的关键时期,前期勘探及后 续开发方面均投入较大,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 公司每年都会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来制定 现金分红方案,分红额度也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政策。公司未来 | |
将进一步加快增储上产步伐,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并根据公司 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分红方案,积极回报投资者。 18、公司生产的煤层气售价怎么确定? 答:公司煤层气销售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给管 道公司和城燃公司的价格主要根据当地市场状况等因素确定销 售价格,一般执行采暖季和非采暖季价格,此外还会根据市场 及政策重大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给液化厂的价格主要与LNG 市场挂牌价格联动。 19、公司的煤层气技术水平? 答:公司经过多年理论研究和工程探索,形成了采煤采气 一体化、中深部及深部煤层气开发、采空区及过采空区煤层气 抽采三大技术体系,并依托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 围绕关键技术进行攻关,以技术突破带动产业加快发展,为公 司煤层气勘探开发提供了技术支撑。此外,公司还与多所科研 院校合作建立了煤层气开发工程产学研基地,成立了山西省煤 层气抽采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后承担了30多项国家和省 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目前在煤层气开发利用上拥有多项核心技 术。 本次投资者接待过程中,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相关制度,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 | |
附件清单(如有) | 无 |
日 期 | 2023年11月24日 |